为了落实校领导、中层干部听课制度,进一步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结合《银川能源学院 2019 年评建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评估检查工作安排,现将听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
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15 日。
二、听课对象
抽取承担本科课程的部分教师。
三、听课人员分组安排
第一组: 梁延堂 张九鼎
第二组: 常 璇 赵桂生
第三组: 吴春德 马玉明
第四组: 田立强 梁存晓
第五组: 王正英 火东霞
银川能源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四、听课要求:
1.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听课 2 次(《银川能源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银能院教[2018]63号)。
2.领导干部应携带《银川能源学院听课记录本》(以下简称《听课记录本》),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3.领导干部听课结束后应根据听课情况,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有关部门、教学单位或教师个人的问题应反映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4.评估与建设办公室于 4 月 18 日前收集相关领导 3-4 月份的《听课记录本》并做好统计汇总。
银川能源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25 日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