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日期:2024-3-25
点击:1775
各学院(滨河校区)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校园文明建设,促进体教竞赛融合,强化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丰富学生校园活动质量,培养学生的拼搏进取、团结协作、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银川能源学院第十四届五人制足球联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茵逐梦 足够精彩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银川能源学院委员会、学生会
承办单位:电力学院团委、学生分会
协办单位:足球协会
三、比赛仲裁委
主 任:孙 瑞
副主任:宋发绪
成 员:张新池 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
四、参赛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五、比赛时间
学院小组赛:2024年4月8日至4月19日
校级总决赛: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六、奖项设置
(一)设集体奖项:
冠、亚、季各1名,道德风尚奖1名、优秀组织单位1名
(二)设个人奖项:
最佳金靴奖1名、最佳球员1名、最佳门将1名、最佳运动员3名、最佳裁判员3名、优秀工作人员10名
七、相关要求
(一)赛制要求
1、仅设立男子5V5一项;
2、上下半区循环积分赛制,半区前两名晋级半决赛。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3年4月2日;
2、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学院报一支队伍,每队8人,需设领队1人,队长1人;
3、各参赛队员需身体健康,自愿报名参加,报名材料信息须真实齐全,照片清晰,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
4、各参赛队伍需携带附件一、二纸质版(需加盖公章)于2024年4月2日提交至工科楼A区201办公室。
(三)竞赛纪律
1、各参赛队比赛期间不得随意增改人员,如因受伤或特殊原因无法参赛换人,领队需提前一天向主办单位报批,并提交相关证明以便安排后期赛程;
2、各参赛队应在比赛前二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做好准备工作,领队全权负责该队人员签到、身份认定等工作,迟到十五分钟视为自动弃权,其他未尽事宜以仲裁委决定为准;
3、比赛规则均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对于比赛中出现的违反公平竞赛精神,操纵比赛,消极比赛,违反公序良俗(包括但不限于身份造假、冒名顶替、无故弃赛、拒绝领奖、拒绝退场、辱骂裁判等)、侮辱性或暴力性违纪行为的单位、个人,临场裁判员有权立即制止或罚令出场外,并取消其评选道德风尚奖球队的资格,视其情节分别作出如下处罚:取消比赛资格、当场比赛按负场处理(0-3),取消本届赛事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取消当事人一年内禁止参加校内一切体育比赛的资格;
4、所有参赛队员不允许穿带有长钉,铁钉的足球鞋,赛场上出现任何有关问题将追究全责;
5、各队赛前应加强队员教育和训练,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减少运动伤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使本次比赛顺利完成。
联系人:林 玮18609589533 赵健波:18093485085
共青团银川能源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