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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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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滨河校区)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丰富学生体育文化生活,提高青年学生的健康素质和体育素养,展现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银川能源学院第七届乒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乒博奋斗 谁羽争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银川能源学院委员会、学生会
承办单位:学生社团管理服务中心 乒乓球、羽毛球协会
协办单位:二级学院团委、学生分会
三、比赛仲裁委
主 任:孙 瑞
副主任:宋发绪
成 员:张新池 二级学院团委书记
四、活动对象
银川能源学院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
五、比赛时间
学院初赛:2024年4月1日-4月12日
校级决赛: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
六、比赛项目
乒乓球: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
羽毛球: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
七、活动规则
(一)羽毛球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采取3局2胜,每局11分制;
3、采取单淘汰制,决出前4名,开展决赛。
(二)乒乓球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采取7局4胜,每局11分制;
3、采取单淘汰制,决出前4名,开展决赛。
八、奖项设置
设个人赛、团体赛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
九、相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
各学院需自行组织初赛,安排报名工作。个人赛(男单、女单)每项限报3人,团体赛(混双、男双、女双)每项限报3队,每人限报2项。各单位需于4月12日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交至学生服务中心101室。
(二)比赛要求
1、因比赛用球为白色40+,故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可穿白色上衣上场比赛;
2、为保障比赛顺利进行,运动员及在场其他人员在任何情况不得直接干扰裁判员正常工作,凡对当值裁判员工作有质疑,由其本人与领队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进行交涉,超出时间或干扰比赛秩序,视情况维持原判或取消比赛规则;
3、各学院需设领队一名,全权负责本学院运动员签到、秩序等一切事宜,参赛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赛前十分钟,裁判开始点名,比赛开始15分钟后无故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4、比赛规则均执行比赛规则均采用国家体育局审定的最新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乒乓球竞赛规则》。
未尽事宜详见各承办单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