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2019年12月份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9-12-06

点击:9420

关于2019年12月份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9年12月份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将于12月8日进行,现就此次论文答辩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答辩时间:

12月8日8点30分,请所有答辩同学务必于8点10分准时到达答辩教室,缺席当放弃答辩处理。

二、答辩地点:4号教学楼

三、答辩须知:

1、携带材料:定稿的纸质版论文一份、稿纸、中性笔。

2、答辩流程:

(1)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会开始并宣布答辩程序;

(2)答辩学生按规定顺序进行答辩,论文答辩分论文介绍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每位学生首先对自己的论文进行简要的阐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论文阐述后,答辩教师开始提问,学生按照答辩要求对问题进行阐述回答。

(3)评定答辩成绩。答辩结束后,按照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和每位同学的答辩情况,由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由答辩秘书根据答辩组成员评分,核算并确定学生答辩最终成绩(答辩组成员平均分),答辩评定表必须由答辩组长及成员签名认可。

3、注意事项:

(1)每位答辩学生首先向答辩老师问好,先做自我介绍再进行论文内容的陈述,请各位同学务必熟悉自己的论文;

(2)保持答辩教室安静,场内人员不要在场内议论,吵闹,接打电话,请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状态,接打电话请到场外进行;

(3)答辩学生介绍论文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回答问题要直截了当,简洁清楚,对所提问题不得回避,确实解答不了的,应主动声明;

(4)答辩同学在答辩过程中态度要端正,虚心听取答辩老师的提问及指导,回答问题应有理有据,不得强词夺理,更不准恶语伤人,否则,答辩组长可按情节向答辩者提出警告,降分,终止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

(5)答辩期间,所有应该参加答辩学生均须列席,不得提前退场,旁听者不允许向答辩者提示,严格遵守答辩纪律。

预祝各位同学顺利通过此次论文答辩。

 
                            

银川能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