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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 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日期:201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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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
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学院各班,团总支、学生会:
   为表彰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和示范群体,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树立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培养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根据《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评选办法》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学院第二届"好青年"、"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评选学院"好青年"。本次评选采取自荐或班级推荐的方式,依据《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符合评选条件的全院学生,申请人员自行填写"好青年"申请表,认真撰写先进事迹(均为电子版),最迟于3月23日晚自习前交于班级负责人处。本次拟评选自强、志愿、文体、实践、尽责、创业、诚信、学习、进步、竞技十项共十八名好青年,入选学院好青年风采展,并为其颁发证书。
 (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此项评选面向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团干部以及模范宿舍舍长,依据《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自荐及部门推荐的方式,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要求自行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认真撰写先进事迹(均为电子版)。最迟于3月23日晚自习前交于班级负责人处。本次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二十六人,入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风采展,并为其颁发证书。
     二、评选流程
   (一)提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二)民主推选。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根据提出申请情况对优秀学生候选人进行提名,并在班级会议上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产生班级推荐名单。
   (三)辅导员审核。经过各班讨论与推荐,确定班级推荐名单,交至各班级辅导员处,辅导员经过查实各个学生的优良记录并进行审核。
   (四)全院公示。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和3天的公示。
   (五)学院批准。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报院总支批准,经批准后的候选人为第二届学院"好青年"及"优秀学生干部"获奖者。
附件:
1、《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评选条件》
2、《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申请表
4、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1: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评定办法
附件2: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7年3月20日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6320日印发

附件1: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评定办法
为了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牢固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培养高素质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评定办法》。
一、评定范围
凡在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习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评定。
二、评定条件
   1、有优良的政治思想品质,作风正派;
   2、学年内德育成绩评定为80分以上;
   3、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4、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身体确有疾障者除外;
   5、在自强、志愿、文体、实践、尽责、创业、诚信、学习、进步、竞技十个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好青年评选。
(1)学年内因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学年内有旷课、旷操等不良行为者;
(3)不参加集体活动,不团结同学者;
(4)因身体原因或其它原因休学者
 
 
附件2: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鼓励学生干部积极参与学院、班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校、班级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良好校纪、校风、学风、班风的形成,制定以下评定条例: 
    一、评定对象 
    1、校团委、学生会干部; 
    2、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 
    3、班级中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等职务的主要学生干部;
    4、入学以来宿舍卫生状况良好,学习氛围浓厚,宿舍成员学风浓厚宿舍的舍长。
    二、评定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模范地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文明、道德修养,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