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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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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三类。
      (二)申报程序。
      1、各高校按照"申报自愿、保证质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集体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高校根据分配的项目限额组织初选,确定推荐项目后组织申请人登陆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公共服务"滚动栏内"科研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网上申报结束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做好网报材料审核并导出汇总表格上报。
      3、申请人网报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电子版评审表格(可在自治区教育厅主页"最新下载"栏目下载),网报结束后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2016年高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自3月20日开通并受理网报,4月20日网报截止。
      (三)有关要求。
      1、2016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不设申报指南,各高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实际需求组织申报,申报条件需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lt;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gt;的通知》(宁教高[2010]329号)的有关规定。
      2、一般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要成果形式。
      3、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旨在培养锻炼优秀青年研究人员,各学校分配名额中70%以上申请者须为"十三五"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学科,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所属人员,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要求自然科学类须至少发表3篇一级学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中排名前15%的期刊)或2篇SCI收录期刊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至少发表2篇一级学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中排名前15%的期刊),或出版专著1部。鼓励产出专利、新技术、装备或产品样机、技术标准、政策研究报告等可转化成果。
      4、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旨在鼓励高校教师积极投身社会服务,以高校专家服务团等形式面向基层教育、卫生、环保、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技术指导、科学知识普及、咨询决策服务、人员培训等服务活动,以工作报告、被服务地区和对象的评价为主要结题依据。项目申报时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及预期成果。
      二、项目立项
      2016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一般项目230项左右,资助额度为1至2万元。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40项左右,资助总额度为10万元,其中自治区教育厅资助5万元,项目所在高校配套5万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35项左右,资助额度3至5万元。项目评审采取网上评审方式,自治区教育厅依据专家网上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
(注:各类别实际立项数需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立项数额可少于设定数额)
      三、材料报送
      各高校须于2016年4月20日前组织完成项目初审和网上申报,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1、推荐项目公文1份;
      2、推荐项目汇总表(由申报系统导出)1份;
      3、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由申报系统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