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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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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三类。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按照"申报自愿、保证质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集体申报。
      (三)有关要求。
      1、2015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不设申报指南,各高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实际需求组织申报,申报条件需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lt;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gt;的通知》(宁教高[2010]329号)的有关规定。
      2、一般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要成果形式。
      3、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旨在培养锻炼优秀青年研究人员,须依托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项目研究成果要求自然科学类须至少发表3篇一级学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中排名前15%的期刊)或2篇SCI收录期刊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至少发表2篇一级学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中排名前15%的期刊),或出版专著1部。
      4、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旨在鼓励高校教师积极投身社会服务,以高校专家服务团的形式面向基层教育、卫生、环保、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技术指导、科学知识普及、咨询决策服务、人员培训等服务活动,以工作报告、被服务地区和对象的评价为主要结题依据。项目申报时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及预期成果。
二、项目立项
      2015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一般项目200项左右,资助额度为1至2万元。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40项左右,资助总额度为5—10万元,其中项目所在高校须配套50%。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30项左右,资助额度3至5万元。项目评审采取网上评审方式进行,自治区教育厅依据专家网上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15年6月2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与《2015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