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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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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设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校企合作研发项目、科技开发与实验仪器研制项目和专项研究项目五类。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一般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重点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0.5万元/项,重点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0.8万元/项。
校企合作研发项目和科技开发与实验仪器研制项目由评审专家根据项目内容及实际需求确定;专项研究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的教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
      3、已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今年的项目,本年度能够结题项目的主持人视情况可继续申报。
      三、项目要求
      1、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有明显前景,有实际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有潜力、有能力、有创新意识的青年教师。
      2、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在本学科中能产生重要学术影响的基础研究、有重要价值的应用研究以及围绕宁夏优势产业领域解决的有关技术问题的研究。重点项目要求预期研究成果至少完成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1项专利。
      3、校企合作研发项目以解决企业生产中实际问题为目的,鼓励、支持学校教师与宝塔集团为主的企业合作,进行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攻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以工作报告,企业的评价为结题依据。
      4、科技开发项目与实验仪器研制项目主要支持产学研合作研究项目和学院在教学、科研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5、专项研究项目鼓励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学校发展、改革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探索,为学校领导进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
      四、申报要求
      1、为了保证项目能正常进行,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各学院、各单位按照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于5月30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书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统一报科研处。
      3、《银川能源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申报项目汇总表》请从校科研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牛恒
      联系电话:0951-8409318

科研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