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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和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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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和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学校教学实际安排,为确保本学期重修考试及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及成绩录入时间

(一)重修考试时间

2024 年 6 月 24 日-28 日

(二)期末考试时间

1.考查课程

2024 年 6 月 24 日-28 日 

2.考试课程

2024 年 7 月 1 日-5 日

(三)成绩录入时间

2024 年 7 月 6 日-15 日

二、试卷命题

(一)试卷命题要严格按照《银川能源学院试卷命题及管理 实施细则》要求执行。各学院(部)课程考试试卷均从试题库(原 则上试题库试卷不作改动,若需调整须课程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 并报教务处备案)中抽取,本学期新开课程按本科 4 套、高职 2 套命题。同时,2024 年 9 月 13 日前本科课程补齐 6 套、高职课程补齐4 套。

(二)试卷命题的内容、范围、深度均不得超出课程教学大 纲的要求,试题的难度要适应考生的整体水平,难易程度按简单 题 40%、一般题 50%、较难题 10%的比例掌握,浮动比例控制在 5%以内。

(三)试卷编排要按规定的试卷模版进行,原则上每套试卷 的页码不少于 4 页;每套试卷至少选择 5 种题型,且试题个数不 得少于 40 道(高职不得少于 30 道);客观题(填空题、选择题、 判断题)分值原则上不超过 30 分,且各题型分值不超过 15 分; 单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每空 1 分,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 名词解释每小题 3 分,简答题、计算题每小题5~10 分,其它综 合性题目每小题 10~15 分,在命题和批阅中不得出现小数分值。

三、相关要求

(一)重修考试课程试卷由课程归口学院(部)负责从试卷库中抽取,且不能跟本学期期末试卷重复。

(二)各学院(部)要严格审核新开课程试卷命题质量,确认无误后于 6 月 20 日前将样卷统一 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 以证代考 ” 课程(考试课程除外)需各学院(部)根据课程归口将学生名单、替代的课程及课程成绩等相关信息汇 总,并于 6 月 20 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四)重修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本科课程的考试由 教务处统一 组织,高职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及所有考查课程的考试 由各学院 (部)组织安排, 教务处负责协调和督查。

(五)各学院(部)在制订高职期末考试安排表时应提前做好与相关学院(部)的沟通,确保考试时间、 地点、班级无冲突,并将高职期末考试安排表于6 月 27日前报教学运行科审核。

(六)各学院(部)要成立考务办公室,考试前应提前做好对学生的考试动员与教育工作,考试后应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考试过程的检查、监督力度,对违章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银川能源学院教务处

2024 年 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