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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协勤人员公告

日期: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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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失管、漏管的局面,确保农村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落实"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要求,贺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公安交通协勤人员38名,其中女性5名,男性33名。其中基层交通巡逻中队路面执勤及事故处理协勤23名,主要协助基层交警巡逻中队民警负责路面执勤及事故处理;乡镇交通安全员6名,主要负责乡镇交通管理服务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9名,主要负责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安全劝导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交通协勤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73米以上,女性1.63米以上,左右矫正视力5.0以上; 
  4、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心理健康,非特体形,面部无缺陷,身体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等;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复转军人、参军服兵役退伍人员和公安对口院校毕业生优先录取,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
  7、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要求是南梁台子、欣荣村和广荣村常住居民,并对该辖区地理环境、村民居住情况比较熟悉,村干部可优先考虑;
  8、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过协勤工作的人员,因自动离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一律不予招录。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9时至1月13日18时,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贺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3、报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第一页和本人页)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9张、机动车驾驶证或其他特长证明材料1份、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较远的可在报名截止目期之前补交)。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报名资料不退回。
  由贺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公文与写作、交通法规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笔试地点和时间: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体能和面试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人际沟通技巧、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面试时限每人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能测试。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由贺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对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男俯卧撑、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800米跑,每项设定最低合格线,有一项未能达到最低合格线即被淘汰。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能合格人员参加休检。体检工作由贺兰县公安局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文件、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政审
  政审由贺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政审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和试用
  拟招聘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拟招录人员到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转正意见,试用合格人员与银川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
1、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贺兰县公安局协勤人员待遇执行,纳入县局协勤人员月度绩效考核。
  2、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咨询电话:(0951)806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