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 转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5-16

点击:2453

各学院分团委:

为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的有效覆盖,有效解决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近期将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为顺利开展我校2023届毕业生组织关系“线下+线上”同步转接工作,现将2023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接对象

毕业当月按身份证日期计算年龄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包括同时是党员的毕业生。 

二、线下团关系转出     

(一)团籍注册情况完整。如果学生团员证在校期间注册不完整的,须在各学院补充注册。     

(二)团组织关系转出。团员证上书写格式为:2023年7月1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23年6月。由各学院团委负责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各学院可为需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团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介绍信时,团员本人须提供团员证原件与“智慧团建”系统转接界面截图。

三、依托“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做好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去向统计 

毕业生团员务必提前与所签约单位或考取研究生高校联系,未落实去向的毕业团员与户籍(居住)地的乡镇或街道/社区/村一级团组织联系,确定接收组织关系的团组织全称(具体到支部名称),明确接收单位是否要求开具纸质介绍信。 

各学院团委须认真核对团员档案、团员名单,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团员去向,严格按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校团委官网下载)、《“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校团委官网下载),督促并确保6月20号前完成非升学(流向社会)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转出工作,填写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校团委官网下载)。 

(二)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标记毕业班团支部毕业时间。学院“智慧团建”管理账户确认并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2.标记延迟毕业团员。学院“智慧团建”管理账户确认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和毕业时间。如果有延迟毕业团员的情况,需要单独进行标记。 

3.团员个人发起转出申请。毕业生团员根据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明确个人团组织关系去向,登陆个人智慧团建账户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4.转出组织和转入组织审批。毕业生团员原团支部或学院团委管理员审批同意转出后,传递到转入组织进行审批。转入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将毕业学生团员分配到某个团支部中(若转入团组织为团支部,无需再进行分配),完成转接。

(三)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团员个人申请和团组织集中转接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或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新入学团组织(转入升学所在学校具体某个学院团委),或者在录取通知书收到之前,其团组织关系可暂时保留在学校团组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或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有接受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 

3.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或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至特殊团组织),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或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文件规定,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需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6.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因公出国的毕业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学校建立延迟毕业生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转至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员: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一旦就业情况发生变化或就业单位成立了团组织,要及时主动做好团组织关系的二次转接工作。 

四、转接工作进度 

(一)5月17日前,完成全校毕业生团支部毕业时间标记核查工作。  

(二)5月18日起,持续推进全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学校团委将定期公布各学院转出情况。6月18日前除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转出发起率100%。 

(三)6月20日起,各级团组织按时开展毕业学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审批,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出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四)6月22日前,按照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结果,完成延迟毕业生团员标记工作。 

(五)6月25日前,确保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熟练掌握业务。学院各级团组织请仔细学习《“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和《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引》,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在做好线上“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线下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为有需要的毕业生团员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要明确责任。各学院团委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推进好本单位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明确具体职责、任务分工,协同联动、共同推进;要督促各团支部发挥好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操作,主动做好转接的各项工作,如遇多次转入未通过、不合理退回等情况,要积极做好对接联系等各项工作。 

(三)对标抓好落实。各级团组织需尽快建立“学社衔接”电子台账,填写《银川能源学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校团委官网下载),并根据毕业生团员就业情况定期更新表格。各级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生离校前,确保非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不得拖沓延迟、推诿扯皮。校团委将根据相关考核指标,定期对各该项工作进度进行评估。6月25日请将《银川能源学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上交至校团委。

 

联系人:王  悦  吕勇桦

电  话:17795437967  15595448138

邮  箱:ycnyxyt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