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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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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作用,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引领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组织评选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1.优秀组织单位
2.优秀实践团队
3.优秀指导老师
4.先进个人
5.优秀实践报告
二、参与范围
参与组织、指导和开展我校202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的实践团队及个人。
三、推报类别及要求
(一)优秀组织单位
1.参考派出实践团队数量(含校级和院级团队)所占本单位学生班级数量的比例;
2.活动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成效显著;
3.重视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样,影响效果突出
(二)优秀实践团队
1.实践主题鲜明,贴合各专项要求,富有特色;
2.实践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有一定的社会价值与现实意义;
(三)优秀指导老师
1.须为实践团队指导教师并亲自到实践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
2.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任务;
3.大力支持、主动配合实践团队的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先进个人
1.在实践活动中有着突出表现,取得优秀成绩;
2.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实践成果展示交流等相关活动,上报所负责材料及时、主动、规范、有效,落实学校各项要求质量好;
3.假期参加“返家乡”、扬帆计划、七彩阳光社会实践活动可直接推送先进个人;
(五)优秀实践报告
1.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
4.每篇社会实践报告要符合学术规范,格式上符合附件三的格式要求;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择优遴选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优秀团队和个人推荐至学校。优秀团队、个人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一推荐。
五、评选要求
各学院须于9月10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统一交至各二级学院分团委,于9月1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科技实践部(联系人:吝瑞杰 联系方式:18995096013),材料包括:
1.学院成果:学院暑期三下乡立项申报书,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及活动简报等;
2.个人实践:各学院开展“优秀实践报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根据要求及时上报“优秀实践报告”、“先进个人”评选材料(具体见附件)。
附件:1.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和“实践之星”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