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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永宁县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共建法治宣传教育暨法学教学实践基地

日期:201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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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我校与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书,共建法治宣传教育暨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永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冬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定国,我校副校长梁延堂、教务处长张九鼎、文法学院院长刘兆侠及师生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仪式上,梁延堂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向永宁县法院、检察院一直以来给予我校法治教育暨法学实践教学的大力帮助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介绍了我校办学情况,并对双方的具体合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胡冬云副院长、王定国副检察长分别介绍了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情况,表示此次深入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愿意积极为文法学院师生在开展教学、实践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
    据悉,"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将为我校和两院搭建更高层次的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实现双方资源共享,健全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文法学院的教育实践基地,将以提供案例支持、参与法学教育研究、接收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安排学生观摩庭审、指派优秀法官参与指导开展模拟法庭、共建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支持文法学院的实践教学,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校政合作新格局。(毕佳玉/文 严立勇/图)


【责任编辑】张九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