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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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主管学校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现设4个科和2个办公室,分别为教学运行科、教学研究科、实践教学科、教材建设科、学位办公室和校企合作办公室。

一、贯彻自治区、国家有关教育方针和政策, 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相关材料,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制定专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业务工作的组织,制(修)订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以及组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

三、负责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各类教学项目管理。

四、负责全校教学运行,下达教学任务。协调全校教学资源的配置、调度,以及多媒体设备管理。

五、负责实践教学、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组织自治区级以上各类学科技能竞赛工作。

六、负责考试管理、学生成绩管理、学业警示,以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

七、负责组织教学工作会议、各类教学活动、各级教学成果评选、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以及组织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

八、负责组织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教务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

九、协助完成教育部、自治区各种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