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精神,为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师生消防安全防护能力,学校决定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3:30在新实验楼二楼A207(电力学院会议室)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学院(部)实践教学中心、实验实训室、学校重点单位(图书管、宿管、食堂、保卫)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常识
1.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2.火灾隐患的部位和物品有哪些;
3.如何正确拨打火警电话;
4.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
5.火灾的预防;
6.如何处理初期火灾;
7.发生火灾时应采取那些自救方法。
(二)应急演练
使用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
三、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部)、重点单位在4月2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签到。对未参加的人员,培训结束后要进行通报。
银川能源学院教务处 银川能源学院保卫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