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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7 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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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2017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20年10月16日前)。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教师学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2017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召开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选题开题(2020年11月15日前)。各学院要严格按条件遴选指导教师,召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行性论证会,并将毕业设计(论文)备选题目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备选题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组织学生选题、开题。

第三阶段:指导检查(2021年5月1日前)。教务处和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初稿质量。校内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指导答疑1次,校外指导教师每月至少指导答疑2次。

第四阶段:评阅答辩(2021年6月1日前)。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安排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修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标准,并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组织答辩(含二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第五阶段:总结归档(2021年6月5日前)。教务处和各学院做好后期检查工作,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按规定完成资料归档,并按时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文件,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过程管理。

(二)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三)各学院要严格执行《银川能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银川能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等相关文件。

 

银川能源学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