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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9 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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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2019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实施全程质量监控,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22年11月15日前)。教务处召开毕业设计(论文)专题会议。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及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制定本学院2019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并组织有经验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选题开题(2022年11月30日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条件(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遴选指导教师,召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行性论证会,有6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并将毕业设计(论文)备选题目上传至银川能源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备选题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组织学生选题、开题。

第三阶段:指导检查(2023年4月10日前)。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学校组织抽查。主要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初稿质量,要求校内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指导答疑1次,校外指导教师每月至少指导答疑2次。

第四阶段:评阅答辩(2023年5月15日前)。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安排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工作,修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标准,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组织答辩(含二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第五阶段:总结归档(2023年5月20日前)。教务处和各学院做好后期检查工作,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按规定完成资料归档,各学院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银川能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银川能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过程管理,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二)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师指导模式”,所有资料杜绝代签字。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指导评语不能过于简单,注意成绩和评价不相符现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在银川能源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上操作(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ycu),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银川能源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银川能源学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