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滨河校区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 宣传先进典型,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 当"四可"青年的良好氛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 2018-2019 学年"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 团干部"和"优秀志愿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评选表彰工作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五四红旗团委"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参评。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以专业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参评, 评选对象为非毕业班各团支部。
(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对象为非毕业班 按规定注册的团员,其中"优秀团干部"必须是担任团支部委员 以上的团干部,且任职满一年。
(四)"优秀志愿者"的评选对象为非毕业班按规定注册的 青年志愿者。
(五)申报集体和个人在评奖年度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及控 烟规定等情况。
(六)各学院可自行安排院级评选工作;滨河校区团委根据 实际自行组织"五四"评优表彰等工作。
二、评选条件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 团干部"和"优秀志愿者"的评选要严格执行《银川能源学院"五 四"评优表彰办法》(见附件 1)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在此基础 上,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
三、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的评选名额由校团委根据各学院非毕业班团支 部数和团员总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 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志愿者的分配名额表(见附件 2)。"五 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比例不高于团支部总数的 8%,"优秀团员" 比例不高于团员总数的 1%,"优秀团干部"比例不高于团支部委员以上团干部总数的 1%,"优秀志愿者"比例不高于注册志 愿者总数的 1%。 (二)校级团组织的学生干部单独参加"优秀团员"及"优 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不高于校团委学生干部总数的 1%(见附 件 2)。
四、时间安排
(一)2019 年 4 月 4 日-8 日,校团委下发通知,各学院组 织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布置评优工作。
(二)2019 年 4 月 9 日-12 日,各团支部组织召开团员大会 (参会团员数不得少于团员总数的 4/5),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优 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候选人,在征求辅导员老师意见基础上,推 选名单上报学院分团委。自愿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直接向学院 分团委提交申报材料。
(三)2019 年 4 月 15 日-19 日,各学院分团委对推选和申 报名单进行审核,拟定评优初选名单。在广泛征求辅导员老师、 学院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将初选名单在全院师生范围内公示三 天。
(四)2019 年 4 月 22 日前,各学院分团委将所有评优材料 上交校团委。
五、上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按规定 时间交至校团委。
(二)被推荐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从校团委网站下载填 写《银川能源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 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一份 2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 300 字的简要事迹介绍,5 张团支部活动照片。
(三)被推荐为"优秀团员"的从校团委网站下载填写《银川能源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材料的 电子版:一份 15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 200 字的简要事迹 介绍,1 张证件照片、2 张生活照片。
(四)被推荐为"优秀团干部"的从校团委网站下载填写《银川能源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的电子版:一份 15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 200 字的简要事 迹介绍,1 张证件照片、2 张生活照片。
(五)被推荐为"优秀志愿者"的从校团委网站下载填写《银川能源学院优秀志愿者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的电子版:一份 15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 200 字的简要事 迹介绍,1 张证件照片、2 张生活照片。
(六)各学院分团委要将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优秀志愿者的名单分别汇总,从校团委网站下载填 写《银川能源学院 2019 年五四评优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 到校团委邮箱(3423689871@qq.com)。
(七)以上所有材料的格式及模板均从校团委网站首页"下 载专区"中下载,事迹材料的电子版一定要按照模板填写。所有材料由各学院分团委统一收集汇总,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送交 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到校团委。
(八)各类电子版材料的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班级+姓名 +XX 材料",如:"商学院+财务管理 1703 班+张三+优秀团员事 迹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分团委、各团支部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公平、 公正、公开,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不得弄虚作假,不得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把关和审核,严格按照 本通知要求的时间、格式等提交材料。凡是在评审过程中或提交 材料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校团委将核减该学院下一年的评优指 标。
附件:1.银川能源学院"五四"评优表彰办法
2.银川能源学院"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银川能源学院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4 日
附件 1 银川能源学院"五四"评优表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我校共青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调动 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推动我校共青 团工作的开展,根据《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特修订《银川能 源学院"五四"评优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川能源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团 员、专兼职团干部及各基层团组织。
第三条 五四评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现树立典 型、教育团员青年、学习先进和促进团建的目的。 第四条 五四评优包括银川能源学院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 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志愿者。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银川能源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
(一)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引 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的理信念,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引 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成效显著。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青年,全面加强思想政治 教育工作。工作思路明确,能够积极落实校、院两级工作要求, 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团的组织架构健全,按期换届,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 序,团内工作的各项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智慧团建、团籍注册、 团员民主评议、团员"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能够按团 章等规定发展团员。
(四)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有效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 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团支部制度健全,能够认真做好团 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根据《银川能源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实施推进"青马工程",重视学生骨干 的培养。
(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 校园文化等第二课堂活动,实践育人效果明显。
(七)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思想引领与正面宣传工作, 注重共青团宣传队伍和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团的各项工作中勇于创新,富有特色。形成可推广的 工作模式和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突出。
(九)有效指导本院各类学生组织规范开展工作,学生组织 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第六条 银川能源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一)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引 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的理想信念,组织团员学习团的基本 知识。
(二)支部组织健全,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作风扎 实,凝聚力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按时完成团籍注册和团费 收缴工作。积极实施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支部建设成效显 著。
(三)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支部团员能够积极 参加支部各项活动。积极动员团员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 规范。
(四)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 务、校园文化等第二课堂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五)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年度内无违规违纪情 况发生。班风正、学风好,团支部成员挂科率、欠费率低于本学 院平均水平。
第七条 银川能源学院"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共产主义远 大理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熟悉团的知识。
(二)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 的各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能在广 大青年团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年度内无受处分情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公道正 派,在青年团员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参评年度综合测评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前 20%。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 等第二课堂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六)连续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
第八条 银川能源学院"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共产主义远 大理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熟悉团的知识。
(二)热爱团的事业,热心团的工作。组织观念较强,积极 参加团支部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团费,按时进行团籍注册,认真 履行团员义务,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 各项任务。
(三)品德优良,举止文明,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 学,能在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
(四)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 课程,参评年度综合测评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前 25%。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 等第二课堂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六)团龄在一年以上。
第九条 银川能源学院"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共产主义远 大理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熟悉志愿服务的知识。
(二)热爱公益事业,践行志愿者精神。组织观念较强,积 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 和志愿者形象。
(三)品德优良,举止文明,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 学,能在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
(四)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 课程,参评年度综合测评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前 30%。
(五)每学年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累计不低于 48 个 小时。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以下奖项根据学校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经学校五 四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评出:
(一)银川能源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各基层团委按照要 求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校团委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单位共青 团工作进行考核,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 学校五四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银川能源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基层团委对符 合参评条件的团支部进行公开评选,将初评结果上报至校团委, 校团委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全校公示无 异议后,提交学校五四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由团支 部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基层团委,基层团委进行初 审后上报校团委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 后,提交学校五四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章 评选先进比例
第十二条 "五四"评选先进比例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一)"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分团委总数的 25%。在同等条件下,受校级以上表彰次数多的学院分团委可优 先评选。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比例不高于全校团支部总数 的 8%。在同等条件下,受校级以上表彰次数多的团支部可优先 评选。本年度表现优秀的学院团组织可适当上浮评选比例至10%;学院共青团工作推进迟缓,不服从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的 学院可适当下调评选比例至 3%。
(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志愿者的评选由校团委 依据各学院在"挑战杯"、"创青春"、社会实践、青年马克思 主义者培养工程、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团文化节、团费 缴纳、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的参与情况、获取荣誉等,统一分配 名额。
第五章 纪律与表彰
第十三条 五四评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申报评选, 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综合平时表现,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集 体和个人;
(二)各基层团委、团支部要结合实际,扎实推进评优表彰 工作,所有先进集体的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师 生意见,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
(三)不得超比例或违反规定申报;
(四)申报集体和个人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 后方可正式上报。
第十四条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可予以撤销其荣誉称号:
(一)被投诉,团员青年反映强烈的。
(二)申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三)有其他应当撤销荣誉称号行为或情况出现的。
第十五条 校团委于每年五四期间对"五四红旗团委、五四 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
第十六条 各基层团委、团支部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 用,推介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 氛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 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共青团银川能源学院委 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