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24

点击:2510

各学院:

为做好2020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23年121日前)。教务处召开毕业设计(论文)专题会议。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教师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及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制订本学院2020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并组织有经验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专题培训。

第二阶段:选题开题(2023年12月15日前)。各学院严格按照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条件遴选指导教师,对外聘教师可采取“双师指导”,每个教师指导学生数量不超过8人。各学院召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行性论证会,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备选题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组织学生选题、开题。学校要求各专业有6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并将毕业设计(论文)备选题目上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阶段:指导检查(2024年4月15日前)。学校下发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主要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初稿质量。文件规定校内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指导答疑1次,校外指导教师每月至少指导答疑2次,并做好解决毕业设计(论文)有效问题的答疑记录。

第四阶段:评阅答辩(2024年5月20日前)。学校下发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同时,各学院安排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工作,修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标准,成立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负责组织答辩(含二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归档(2024年5月25日前)。教务处和各学院做好后期资料检查工作,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按时规范完成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和指导学生认真学习《银川能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银川能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两个文件,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过程管理,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项任务。

(二)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师指导模式”,所有资料必须本人签字,坚决杜绝盖个人签字章。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指导评语严格按要求评价,杜绝各类评语雷同现象,特别注意成绩和评价不相符现象。

 

银川能源学院

2023年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