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2日,我校召开薪酬改革方案和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宣讲会,对学校新出台的薪酬改革方案和教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了说明。新的薪酬改革方案将从2017年1月 1日起执行。
此次薪酬改革方案通过"调结构、抓考核、促绩效"的方式进行设计,重点突出了四个方面特点:一是调整工资结构,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制。本次薪酬结构由原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调整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浮动工资+津贴"。二是增设薪级薪档,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薪级薪档,通过考核的方式实现晋级晋档,引导全体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引导行政人员以提升服务水平为中心。三是引入浮动工资,激发潜在的办学活力。把学生规模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检验标准,通过浮动工资的设计,实现浮动工资与学校及二级学院学生规模挂钩,形成全员面对危机和压力的意识,激发学校潜在的办学活力。四是优化各类津贴补贴,体现不同的政策倾斜。在原有津贴不变的基础上,优化了院长津贴、教研室主任津贴、辅导员津贴及校龄津贴,增加了采暖补贴,体现出学校对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和关爱。
在考核制度改革方面,制定了《学院中、高层管理干部月度考核办法》和《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强化了各级各类人员的考评。
【责任编辑】马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