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2016级新生已经报到,为了做好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团员管理程序,严格团员管理制度,现就规范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团费收缴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对所有新生团员进行登记造册,按《银川能源学院团员登记表》的要求逐项填写;
二、凡有团员证者,在办理登记手续时直接收回,待收齐后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时不予转接,并要求其本人利用节假日返乡之机回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补办;
(一)凡有团员证,但没有转出手续者,回原单位补办转出手续;
(二)凡有团员证,但缺团组织档案(入团志愿书)者,回原单位转出团组织档案(入团志愿书);确属遗失者,由原单位开具遗失证明;
(三)凡有团组织档案(入团志愿书),或同时带有介绍信,但没有团员证者,统一到院团委补办团员证;
(四)既无团组织档案(入团志愿书),又无团员证者,在我校重新入团或回原单位进行补办。
四、凡团组织关系缺项,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前两周内未办齐者,取消该团员团内一切评先资格。同时,将此情况纳入所在团总支、团支部的年度量化考核;
五、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3元,以每人每年3.6元收取。团的基层委员会将所收团费的20%留用,其余上缴;校团委将所交纳团费的80%交财务处代为保管使用。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按以下时间安排统一将组织关系(证明)、团员证及团费及时上缴校团委,过期不予办理。
注:各院(部)上交团员档案及团费时间安排表
时间 | 9月26日 | 9月27日 | ||||
院(部) | 外国语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文法学院 | 信息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
时间 | 9月28日 | 9月29日 | 9月30日 | 10月8日 | 10月9日 | |
院(部) | 机械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学院 | 石油化工学院 | 电力学院 | 商学院 | |
共青团银川能源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