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教督厅涵【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校内公示网站:http://192.168.234.29/
另在知行楼一楼大厅公示栏书面向校内师生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教育部正式下达评估结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书面反映,对举报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鹏程,010-66097825;电子邮箱:moepgc@163.com。
附件:
3.自有专任教师名单
4.外聘教师名单
银川能源学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