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日期: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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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能院发2016【199】号关于印发《银川能源学院教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考核内容:
1."四位一体"教学评价:50分(学院考核40%、同行教研室考核10%)
学院考核(20分)。考核要点:
1)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2)教学质量较高,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劳动纪律;
同行(教研室)考核(5分)。考核要点:
1)积极参加教研室各项活动;
2)按时完成教研室主任布置的各项工作;
3)关心集体,团结同事。
1. 试卷质量(15分)。
包括命题质量及阅卷质量两部分。
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2.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20分)。考核要点:
1)选题及题目申报:选题符合专业培养方向,按时提交申报书;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及时拟定及下达设计任务书;指导认真、到位;
3)结果(答辩):不因指导教师原因导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通过。
3. 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及科研项目(15分)。考核要点:
1)积极参加学校转型及专业、课程建设工作;
2)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布置的相关工作;
3)积极申报质量工程及科研项目或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工作。
4. 考核等级及考核要求
按《银川能源学院教师考核办法》执行。
5. 其他说明:
结合学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6. 附件:学院有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