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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对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探索

201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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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对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探索

   “基础课”作为高职生接受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在现有的教学体系下应加强教学改革。2015年中宣部、教育部组织对教材进行了再一次修订,内容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新修订教材进一步充实了法律部分的内容,思政教师应当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科要点进行整合提炼,重新设置若干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教学专题,开展专题式教学。法律部分在探索专题式教学的过程中应加强教学的灵活性和趣味性,充分认识到案例教学的重要性,要贴近实际,加强师生互动,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法律价值贯穿于教学的始终。专题式教学相比满堂灌的教学方法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专题式教学应坚持本门课程的科学性和整体性原则,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观念,积极探索符合高职院校特点的教学方法,专题教学中不能片面追求个性,介绍不成熟的观点,同时还要注意分专题不等于分家,在专题教学中要考虑学生对教材知识的整体把握。  
   “基础课”有其特殊性,“基础课”的考核方法也要区别传统的考核方法,单纯的一张试卷并不能考核出学生的道德和法律素质,要建立新的考核机制,这种新的考核机制要兼顾课堂内外,学生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学生的平时成绩、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以及实践环节的成绩综合得出学生的考核成绩可以更客观的反应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理论、方针、路线的宣讲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是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为大学生真心喜欢,终身受益优秀课程的必要条件。“基础课”着眼于大学生“三观”教育、依法治国方略以及大学生成长的需要,构建一支学科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有利于大学生的成才。高职院校要有中长期人才培养规划和设立专项经费,改善师资结构,通过培训、进修、学历提升加强思政课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形成良好的师资梯队。教师队伍中,具有若干法学背景知识的教师,才能够带动整支教师队伍的学习、交流,为更好地开展“基础课”打下基础。
   高职院校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要要加强章程建设,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开展办学活动,充分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真人做到以法育人。特别是在奖学金分配、学生处分的管理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来办事,从而使学生感受的公平正义的存在。
   总之,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思政课特别是“基础课”是对学生进行民主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学生公民精神的重要渠道,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宏观上给予指引,作为思政教师也要内外兼修,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高职院校要不断完善优化师资结构,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不断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法治校园。培养高职生法律意识是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多种力量共同协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 金淼